平安银行外汇买卖委托书
编号:
平安银行  分(支)行:
    根据本(公司/机构)与贵行签订之《平安银行代客外汇买卖协议书》,本(公司/机构)在此向贵行作出如下委托:
  委托类型:
即期买入(币种及金额):
即期卖出(币种及金额):
远期买入(币种及金额):
远期卖出(币种及金额):
即期交割日:
远期交割日:
有关保证金收取及交易收付货币通过我公司在你行分(支)行开立账户办理:
买入币种:
请贷记我方帐号:
卖出币种:
请借记我方帐号:
注:若买入货币无帐号或需放总行,请注明“暂放总行”
交易依据为:
本委托有效期至 时(北京时间)(有效期含此到期日)
交易保障条款
根据贵行与我司签署的《平安银行代客外汇买卖协议书》(编号:),我行将:
如本交易项下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浮动亏损超过上述初始保证金或初始授信额度的50%时,我司将按照贵行的要求及时追缴保证金;
本交易申请书受我公司与贵方签订的《平安银行代客外汇买卖协议书》约束,作为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公司已经阅读、清楚理解并完全同意接受、执行《平安银行外汇买卖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保证在交割日将申请交割标的如数缴存贵行,如有违约,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委托人(公章):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传真:
委托日期:
(附:委托人须填写买入或卖出币种、金额、及交割日期,否则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
银行填写栏
分支行审核意见:
经办人: 复核: 盖章:
注:如您对本协议存在任何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客服电话(投诉热线95511-3-8、95511-2-8(信用卡))、官方网站(http://bank.pingan.com)“在线客服”、平安口袋银行APP“在线客服”、平安数字口袋APP“在线客服”、投诉电子邮箱callcenter@pingan.com.cn,或平安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反馈。我行受理您的问题后,将在时效内核实并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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